— 动态资讯 —

动态资讯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资讯 > 行业市场

动态资讯

【48812】下一年1月起西安建成区筛选小型燃煤锅炉 改用天然气 - 科

发布时间: 2024-06-19 来源:行业市场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为加强燃煤污染操控,改进空气环境质量,昨日,西安市政府下发加强燃煤污染操控的告诉,要求从下一年1月1日起,全市建成区内的居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再运用小型燃煤设备。告诉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为加强燃煤污染操控,改进空气环境质量,昨日,西安市政府下发加强燃煤污染操控的告诉,要求从下一年1月1日起,全市建成区内的居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再运用小型燃煤设备。

  告诉说,本年10月31日前,西安市要建成5个标准的煤炭买卖市场,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依据本辖区需求量,别离建造1至3个全密闭的集优质蜂窝煤、焚烧蜂窝煤和煤炭出产配送为一体的场所,构成掩盖一切镇、街的洁净煤供给网点。

  煤炭出产配送中心及买卖市场出产、出售的煤炭产品,质量一定要到达国家规则的规则要求,且只能保证西安市用煤供给,不得用于中转买卖或销往外地。用煤单位运用的煤炭产品有必要为西安市标准煤炭市场配送的合格产品。

  西安市政府要求,标准整治举动后,未经许可,西安市不再同意新建、扩建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出产和出售场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暂停处理相关行政批阅和存案手续。

  此外,从2016年1月1日起,西安市建成区内的居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再运用燃煤设备(20蒸吨及以上合格排放的燃煤锅炉在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动力。西安市煤炭买卖市场建成后,现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出产和出售场点须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搬家到标准的煤炭买卖场所,关于逾期未搬家的,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整理,依法予以撤销。

相关推荐